{{ $t('FEZ001') }}洪鳴谷
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說 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11月12日藝演字第1130003523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三、旨揭決賽報名開放時間自113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,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(https
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「決賽報名」項下報名。
四、另,凡取得本縣決賽代表權,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(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),視同棄權。請各參賽者、
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,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。
五、旨案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實施要點辦理。
六、若有相關報名問題,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,電話(02)2311-0574,團體項目分機118、126;個
人項目分機113、126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4-11-19
{{ $t('FEZ004') }}2024-11-1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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