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相關文號:本署114年11月13日移署移字第11401565941號 及同日移署移字第11401565942號函諒達。
二、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
1、報名期間:自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止,於 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下稱本系 統,網址: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線 上申請,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(務請 簽名)及申請清冊後,併附相關佐證資料,於115年3月30日前,郵寄至本署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 號,移民事務組胡小姐)彙辦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 不受理。
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5年5月底。
(二)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子女。
(三)核發獎項及金額:
1、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 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 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
2、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(下同)2,000元至 5萬元不等獎助(勵)學金。
(四)報名方式:
1、申請「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」、「新住民子女 特殊才能獎勵金」、「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」及 「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」者,均須由「現就讀學 校」至本系統申請。
2、申請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」者,須由「申請人」至本 系統申請。
三、本系統於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3日開放受理報名,惠 請協助周知全國各級學校(含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【職】及 大專校院)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,推薦及鼓勵符合 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,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 送申請資料。
四、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,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 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:
(一)報名作業諮詢專線:(02)2388-9393分機2364、2540、 2548、2549、2579、2604、2605及2606。
(二)系統操作服務專線:(04)2326-5200分機391、392及 39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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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6-03-05
{{ $t('FEZ004') }}2026-03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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