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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忠信學校

教務處最新消息

新竹市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
{{ $t('FEZ001') }} 註冊組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   明:
 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2月21日府教特字第1140038339號函辦理。
 二、申請期間:自114年3月1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。
 三、申請資格: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,於國內各大專院校、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,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
   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。
 四、申請表件(附件2)需由學校初審合格,彙整造冊(附件3)後,於114年4月7日(星期一)前函送新竹市政府核
   辦(郵戳為憑),如有未符規定者(證件不齊、逾期或個別申請者)概不受理。
 五、「學制」欄請務必勾選清楚,若為高中職學制,請務必附上班排名;「分數」欄若為等級制,請務必換算小數點
   後二位之分數,以利審查程序進行。
 六、家境清寒者,由學校校長、訓導主任(學務主任)及導師審定之,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,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
   可。
 七、旨揭錄取名單於5月中旬公佈於新竹市教育網公告欄,經審查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學校轉知,未錄取者概不退件亦
   不另行通知。
 八、相關審查原則(附件1)及申請表亦可逕至新竹市教育網-表格下載-特前科下載使用( 網址:http://www.hc.e
   du.tw/ )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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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2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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